智慧济大

就业工作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就业工作 >> 就业指导 >> 正文
关于贯彻鲁人社发〔2019〕13号文件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工作的通知
2019-12-09  点击:[]

各县(市、区)委组织部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教育局、财政局,共青团县(市、区)委:

现将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、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等6部门印发的《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方 案》(鲁人社发〔201913号)转发给你们,并结合我市实 际,提出以下意见,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。


   一、强化组织领导。各县(市、区)各部门要将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作为贯彻落实《市委办公室、市政府 办公室印发〈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〉的通知》(济办发〔20183号)的具体举措,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细化工作方案, 挥各有关部门职能优势,分工协作, 务顺利完成。


   二 加大支持力度。各县(市、 人才发展、就业创业等各方面资金, 长计划的经费保障工作。各县(市、位编制、岗位,在有编制和岗位空缺的前提下,确保每年每 个乡镇有2个岗位用于高校毕业生"三支一扶"招募计划。 要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创造条件,在培养培训、项目资助、事 业发展等方面加大对基层高校毕业生的经费投入,为基层高 校毕业生工作、学习、生活提供便利。


建立基层后备人才库。2019年至2022年,面向在基 层工作或创业的高校毕业生,全市每年遴选100名基层管理 人才、100名基层专业技术人才、100名基层创新创业人才纳 入市级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后备人才库,并择优推荐部 分人员进入省、国家基层成长计划后备人才库。各县(市、 区)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同步建立本地基 层成长计划后备人才库,并将基层成长计划后备人才纳入本 地青年干部队伍、人才队伍建设规划。对参加高校毕业生 “三支一扶"计划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 服务期满后留在基层工作的毕业生,优先纳入高校毕业生基 层成长计划后备人才库进行跟踪培养。


、狠抓工作落实。各县(市、区)各部门要建立高校 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工作机制,加强工作指导和对有关政策 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,推动计划落到实处。要定期开展高校 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效果评估,及时总结经验,不断完善政 策措施和工作方法,确保实现预期目标。自查评估结果于每 123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。

联系电话:2967915,电子邮箱:jnjycjk@163.com


上一条: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

下一条: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

邮编:250022   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南辛庄西路336号
Copyright © 2001-2020 h365手游游戏平台(上海)制造有限公司     鲁ICP备09051414号

学院微信公众号

学院微信公众号

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南辛庄西路336号

h365手游游戏平台版权所有

鲁ICP备09051414号